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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政策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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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毕业生档案相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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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中组部、人事部关于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06年毕业生档案提取和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
一、 已经报到的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就业的,由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开具提取档案介绍信,统一到大连市人才服
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档案室提取(市属院校毕业生档案由单位到学校提取)。 |
二、 在其他所有制企业工作的,由其委托人事代理的各级人才中心开具提取档案介绍信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档案室提取(市属院校毕业生档案由各级人才中心到学校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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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区市县及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就业的,由就业所在地人事部门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档案室提取。 |
四、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保管两年(市属院校毕业生由学校免费管理两年,两年后由学校移交到毕业生生
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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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属院校以外的毕业生档案状况,可随时登陆“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毕业生频道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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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相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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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毕业生接收单位: |
为使2006年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工作能够快捷、有序的进行,达到方便学校、方便学生、方便用人单位的目的,大连市人才服务中
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对接收2006年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办理协议审核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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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接收2006年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单位,由接收单位统一到人才中心就业指导部统一办理毕业生协议审核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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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签署《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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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学校发的《推荐表》上填上学生的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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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人单位的信息一定要填全,尤其是单位地址、所有制性质、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3、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如果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中省直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盖章;除此以外的用人单位(私营企业、
三资企业、外地驻连办事处等),由各级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门盖章。与事业单位签订协议的,还要有用人单位提供《事业单位
空编使用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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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将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信息录入数据盘。数据盘到人才中心指导部统一领取或从网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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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dl-rc.com 毕业生频道 《2006年毕业生协议审核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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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知人才中心指导部到企业现场审核。如需在市人才中心作人事代理的,也可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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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连联系。 |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联系电话:84352526、84315212
传真: 84315212
邮箱: dalianbys@yahoo.com.cn
联系人: 金强、韩欣、闫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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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档案提取规定 |
随着高校扩招和大连接收毕业生数量的急剧增加,给档案接转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加强毕业生的档案管理,确保毕
业生档案及时准确地转递,特做如下规定。 |
一、 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组织人事部(处)出据介绍信派人提取;
二、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档案委托代理部门凭介绍信派人提取;
三、 中、省属单位可凭介绍信派人提取;
四、 档案必须由组织转递,不得由毕业生本人携带。 |
大连市是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二00四年十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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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院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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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院校学生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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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确保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地转递,特采取如下转递办法,望各院校周知,积极配合。 |
1、 市属院校的毕业生档案在择业期内实行义务保管,不得收费。
2、 市属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凭市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出
具的提档介绍信提取档案。
3、大连市人事局已授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人局、大连保税区劳人局、大连高新园区劳动人事局直接接收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手
续。凡是这三个先导区盖章接收的毕业生档案请直接寄送三个先导区劳人局(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指导部不再接转)。
4、 择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院校将毕业生档案按生源地转递:市内四区生源毕业生档案于毕业后第二年十
月份前转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转递画名册一式三份);其它区(市)县生源毕业生档案转到生源地人事局人才服务
中心。
5、毕业生档案一律组织转递,不得由毕业生本人携带。 |
联系电话:84352526 84316666——8315
联系人:王金山
大连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4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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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省属院校毕生档案转递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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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省属院校学生处(科): |
随着高校扩招和大连接收毕业生数量的急剧增加,给档案接转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了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确保毕
业生的档案及时、准确地转递,特采取如下转递办法,望各院校周知,积极配合。 |
一、大连市人事局已授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大连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大连高新园区劳动人事局直接接收和办理毕
业生就业手续。凡是这三个先导区盖章接收的毕业生档案请直接寄送三个先导区劳动人事局,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指导部不再
接转。 |
二、大连市各区(市)县(含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人才中心盖章接收、代理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各区
(市)县人事局(大连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毕业指导部不再接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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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连市内国有企业接受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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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述三条以外其余毕业生档案寄送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指导部。 |
五、 择业期满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院校将毕业生档案按生源所在地转递:市内四区生源毕业生档案于毕业后第二年
十月份前转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指导部,其它区(市)县生源毕业生档案转到生源地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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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毕业生档案一律由组织转递,不得由毕业生本人携带。 |
联系电话:84352526 84616666——8315
联系人:王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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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4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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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生审核手续程序 |
1、 持学校发的《推荐表》原件
2、 持《就业协议书》或《双向选择表》
3、 到用人单位盖章
4、 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
5、 材料齐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审核手续。 |
注:主管部门是指单位的上级委、办、局一级的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私营、民营、股份、三资等单位请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盖
章或到单位所在区的人才中心盖章。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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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携带证件及程序 |
1、应届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应持《报到证》、《毕业证》,入学时迁移户口的,还须持《户口迁移证》到规定地
点办理报到手续。
2、到市内(不含高新园区)就业的,先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报到手续,再凭市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介绍信》
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
3、 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代理手续的,须及时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介绍信》交到人事代理部。
4、 一次分配到中省属驻连单位的,直接到单位报到。
5、 到中、省、市属在金州区、旅顺口区、“北三市”及长海县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以及到“北三市”及长海县就业的外地
生源本科毕业生要求落户市内的,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报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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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及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
1、毕业生档案一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接转。市属学校毕业生档案到学校提取,其它院校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提取。
超过报到规定时间的,分别转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
2、毕业生报到后,凭学校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介绍信,先到市及区市县所在地党(团)委组织部开具组织接转介绍信,再到
接收单位(地区)的党(团)委报到。 |
电话:84352526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人才大厦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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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报到手续程序 |
1、 持《双向选择表》或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
2、 到用人单位盖章
3、 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
4、 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双向选择表》或《就业协议书》到毕业生指导部办理手续 |
注:主管部门是指单位的上级委、办、局一级的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私营、民营、股份、三资等单位请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盖
章或到单位所在区的人才中心盖章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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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报到、落户程序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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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市内生源没有单位的毕业生存档手续程序 |
1、 在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上下载《双向选择表》或持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
2、 在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3、 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双向选择表》或《就业协议书》到毕业生指导部报到窗口办理手续
4、 持毕业生指导部开具的介绍信到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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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应届毕业生审核接收手续程序 |
1毕业生持学校发的《推荐表》原件,没派遣过的学生持学校出具的《未派遣证明》
2、持《就业协议书》或《双向选择表》
3、到用人单位盖章
4、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
5、材料齐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审核手续。 |
注:主管部门是指单位的上级委、办、局一级的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私营、民营、股份、三资等单位请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
盖章或到单位所在区的人才中心盖章。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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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地毕业生先落户后找工作手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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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限外地生源本科以上毕业生 |
一、 毕业生学校没派遣前想到大连工作,持学校《推荐表》原件,毕业生持学校《未派遣证明》。
二、《就业协议书》或《双向选择表》(用人单位由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盖章)。
三、毕业后已经派遣到大连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和《就业协议书》或《双向选择表》
四、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手续。
五、档案、人事关系由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代理,户口可落在亲戚、朋友家里或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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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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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是指在学校第一次派遣时被派到一个城市,本人又想到另外一个城市工作,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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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被派遣到外市想来大连工作(外地改派到大连) |
1、 在大连找好用人单位,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盖章。
2、 持《协议书》和派遣到外地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手续。
3、 到发《报到证》的机关办理改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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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经被派遣到大连想到外地工作(大连改派到外地) |
1、 持大连用人单位的退函和派遣到大连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手续。
2、 到发《报到证》的机关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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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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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五大”毕业生就业(存档)手续程序 |
1、 户口在市内四区非农业人口的“五大”毕业生(含已过报到期限、未办理毕业生手续的统招生)。
2、 在大连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国家不包分配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推荐(存档)表》。
3、 接收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盖章),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加盖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专用章”。
4、 持毕业证、户口簿及已盖章的 《推荐表》一式两份(统招生需交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聘用手续。
5、 外地户口本科以上学历“五大”毕业生到人才引进窗口(市政府行政大厦四楼)咨询办理(电话:82185725)。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200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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